第(2/3)页 听完莫桑洒脱的话,叶铃兰竟然有些羡慕,“其实你这样的生活也不错。” 无拘无束,永远都不必被生活的琐事所困。 唯一需要做的就是,每天祈祷晏老板永不破产,越来越有钱。 “你是第一个认同我生活方式的人。”莫桑高兴极了,“你都不知道,我每次回来,绅子都劝我安定下不,还让我买房子。” 叶铃兰只是笑,“我是真心羡慕你。” “我觉得吧,房子就是困住灵魂的牢笼。买了房子,摆在那里不住觉得对不住钱,可是一直住着,又对不住自己向往自由的心。” 莫桑说:“晏老板对我挺好的,给我开的工资跟绅子是一样的。你看绅子在京海市好几套房子,我要是肯脚踏实地,我也能是个富一代。” “可我这个人,在同一个地方待久了,心里就容易发慌。” 生命那么短,老是停在一个地方,那多没意思。 叶铃兰很意外。 莫桑看起来就是个大老粗,没想到骨子里竟然这么浪漫。 她不由问:“那你跟着晏老板工作这么多年,存了多少钱?去过多少地方了?” 叶铃兰跟他谈这些,他就不困了。 “钱我是没存到多少,但如果要说玩,我老板都没有我去过的地方多。” 莫桑跟她说起这些年游玩过的地方,从沙漠到草原,从最冷的地方到最热的地方,他都去过。 叶铃兰听得入了神,偶尔会提问几句,莫桑就说得更来劲了。 这一顿饭吃了三个多小时,二人从饭馆出来时,天都黑了。 莫桑把叶铃兰送回她住的地方,在她准备进去时,说了句:“其实你不用太快绝望,再等等,也许事情有转机也说不定。” 叶铃兰愣了一下,才意识到他说的是比赛的事情。 虽然知道莫桑可能是在安慰她,但心里还是很感动,笑着点头:“嗯。” 接下来,叶铃兰虽然没能去练舞厅,但在家里仍然每天坚持练习。 也许就像莫桑说的,可能真有转机也说不定,她至少做好万全的准备。 第三天,转机没等到,倒是等来了封誉的暴风雨。 他在叶铃兰的住处堵住她,一脸冷戾。 “叶铃兰,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才肯收手?” 叶铃兰看着眼前的男人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 封誉比三天前伤得更加严重,左脚已经到了要拄着拐杖才能走路的地步。 而且他的右脸肿了好大一块,眼角嘴角都有伤,看起来就像一头刚挨完揍的猪。 这么丑的男人,竟然是她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的恋人?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