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倭国的住友公司,针对兔家稀土企业的间谍行为远不止如此,其中,最典型的就是钕磁铁二次压型专利。 压型是钕磁铁工艺的一个重要环节,当时兔家稀土行业的压机精度不够,但是却凭借自己的技术研究,创造出二次压型。 倭国人在得知这个技术之后,又跑去国际上抢先注册了这方面的专利,于是这个兔家自主攻克的技术,反而成为卡住自己脖子的绞索。 倭国人通过偷窃、抢注,再加上他们自己本身的研发,在国际上注册了大量涉及到稀土加工方面的专利。 这样一顿操作下来,倭国人就站在了稀土深加工技术的“金字塔”之上,兔家稀土想要搞深加工,就必须得给倭国人交专利费,否则就无法使用这些相关的专利技术,即便是自己研发的也不行! 专利都是有期限的,一般情况下为二十年,但倭国人却不想失去吃习惯了的这块儿大肥肉。 所以,他们往往会对兔家的相关企业,使用一些欺骗、哄骗、隐瞒、威胁等等的手段,来最大限度的延长,专利收费期限。 以至于,在倭国人注册的专利期限明明早就失效了,但一些兔家的企业,仍然茫然无知,继续给他们交钱,可谓是十足的冤大头。 就像徽村的一家稀土企业,他们就跟住友公司签署过一项协议,协议中约定,这家公司使用住友注册的相关专利,期限是从一九八二年至二零三二年。 专利使用期限,竟然长达五十年,尼玛,专利有效期也不过才二十年啊,剩下的三十年,那岂不是白白的给人家送钱吗? 也不知道他们是傻呢,还是傻呢,还是傻呢! 或许那时候的人,是真不知道国际上的这些事,更不知道专利是有期限的,在白白的多交了不少专利费之后,发现对方的专利竟然早就过期了,他们才拒绝在继续支付这笔钱。 倭国人的手段还不止如此,他们经常利用自己最大买家的身份,软硬兼施,对兔家的稀土企业进行分化瓦解,也就是惯用的欺骗和威胁等方式。 兔家的企业,要么就给他们交专利费,要么就失去市场、失去这个最大的买家,最终兔家有八家稀土企业认怂服软,乖乖的每年给倭国人交钱。 而且兔家的稀土产业中,还有两种令人深恶痛绝、吃里扒外的现象。 那就是盗采稀土和走私稀土,并且这两种现象,到现在都没有杜绝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