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五十章 国情差异-《万族之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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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其研发的最新大杀器——“湮灭”,据说威力比起“破灭风暴”来,很有可能还要强上不止一个档次。
单单是只有火锅大小的“破灭风暴”,在没有受到阻力的情况下,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座城市,杀死腾云境以下实力的所有活物。
比其杀伤力更强破坏范围更广的“湮灭”有多么恐怕,便不难想象。
而类似于“湮灭”这一级别的武器,苏杭,或者说是理查德·苏的军工厂便有能力制造,并且可以办到多线运作同时生产。
这将能大大提高人族军队在低端,甚至是中端战场上的威慑力。
第三个请求是,在战时必要时刻,请求理查德·苏的“私人军队”援助。
这再一次牵扯到了国情差异。
在诸夏国中,除了国主夏长卿以及各府府长以外,其他任何人与家族都没有资格豢养军队。
无论是多么有钱有势的大家族,都不行。
一旦被官方发现,是要处以极刑的。
即使是各城城主,也只是有“亲卫队”而已。
要知道,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,亲卫队与军队都有本质上的不同。
而在亚特兰帝国,许多有权有势的大财团,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私军。
由于比起亚特兰的官方军队,成为大财团的私军成员,可以获得更高的报酬更好的待遇,以及在财团势力中的各种特权。
所以单论武力值的话,私人军队的战斗力比起亚特兰官方军,甚至很有可能要更胜一筹。
只是各大财团之间由于利益关系而彼此敌视,拧不成一股绳。
否则的话,那些大财团的私人军队若是加在一起,很有可能拥有推翻亚特兰官方政府的能力。
这种对官方政府的潜在威胁,也是诸夏国除了夏长卿以及各大府府长之外,严禁所有人豢养军队的最重要的原因。
这也正是为何亚特兰动荡不断,国民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间,而诸夏国却能长治久安,国民安居乐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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