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4.地府:镇店之宝-《快穿:开局一个杂货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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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她没有记错,这人应该前段时间就来过一次了,只不过他那时候身上的功德还是不够的。

    苏沫倒是不清楚,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头,有什么正经的方法或者途径可以获得这么多的功德的。

    即便是一次性捐个几亿十几亿也是不行的。

    不过她也没怎么在意,如果这人功德有问题,自然会有应得的教训。

    “宿主?”三三见宿主没有回应,又喊了一声。

    苏沫关了阳铺的‘监控’,然后开口道:“升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”

    “确认升级五级杂货铺,已扣除50000功德。”

    在升级期间,苏沫又看了眼阳铺这些东西的交易情况,然后拉黑了几个人,而这几个人违反的都是同一条规定,而且还是特别容易引起争议的一条规定——

    ‘店内买到的东西不得私下买卖。’

    关于这一条规定,之前其实是提到过的,但普通人想到的一般都是金钱上的买卖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,这里的‘买卖’指的并不仅仅是金钱上的交易。

    比如一个人为了讨好某个人,谋取某些私利,不管是事业上的,还是个人方面的,那么这也是算作交易的。

    拿被拉黑的其中一个人举例。

    这人处于升职期的情况下,买了一个平安符和其他的一些物质上的东西贿赂上司。

    结果是这个人在职业素质和能力不如另一个人的情况下,因为这一枚平安符,他升职成功了,另一个人被顶替下去了。

    这期间的确没有产生实质上的金钱交易,但此人事业上的成功是用平安符换来的。

    用平安符买了升职的成功,这就是另外一种‘买卖’。

    其他被拉黑的人也多多少少是类似的情况,只不过是用来交易买卖的东西不同而已。

    当然,这其中的情况也分很多种。

    如果这个人本身的个人能力就很强,在没有送平安符的情况下,他也可以获得这次升职的机会,那么便不算做是买卖。

    因为平安符并没有影响到最终的结果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苏沫虽然不会直接拉黑,但却会将此人作为严密观察的对象,如果还有下次,那还是很危险的。

    当然,还有一种情况便是康和那种,买了平安符是为了送给家人保平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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