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一章:设立朔方省-《重生朱棣之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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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第一,荆县伯年纪与王骥相仿,办事老道谨慎,是可以托付重任之人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,荆县伯自就任朔方都指挥使之后,兼理辖区内民政已四年有余,知道如何办理拆迁、安置百姓等事宜。”

    “第三,玉同铁轨路线之中,玉龙卫站、玉龙右卫站皆在朔方都司辖区内,而玉龙右卫站至兴和站之间的路段,也在朔方都司辖区内。荆县伯熟悉朔方地理,由其主持修建玉同铁路,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之效。”

    朱高煦听完徐辉祖推举杨洪的三个理由,不禁点头道:“荆县伯办事牢靠,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。朔方在其治理之下,变化可谓是日新月异。”

    “陛下英明,草原设有六个都司,唯有朔方都司辖区内道路交通最为便捷,驿站数量最多。朝廷这些年对朔方的掌控,已经达到了与甘肃等同的程度。”

    夏原吉连忙附言道:“近几年,朔方每岁贡献的牛羊马匹等牲畜及奶制品、肉类罐头等特产是草原六都司之首,依臣之见,眼下郡县朔方的时机已经成熟,朝廷可以考虑设立朔方承宣布政使司等处。”

    草原都司兼理民政,因此各部牧民之间的纷争,一律由卫所处理,而朱高煦为了减少各部纷争,于乾熙三年再次对归降的各部重新划定了牧区。

    这一次的牧区划定,以一个百户村为基本地位,与永乐年间划定的大牧区有些本质上的区别。

    由于中型部落被拆分,化为小型部落,而朱高煦又取消了羁縻政策,施行实土卫所。

    因此,各个小部落的头人或首领的权力,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。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削弱各个小部落头领的权力,朱高煦对草原部落牧民进行“编户”,划入就近的卫所之中,由卫所进行管理。

    每十户牧民编为一个甲,设甲长一名;十个甲合为一个村,设村长三名,一正两副。

    即每一百户牧民编为一个村,简称百户村,由朝廷设置的百户所直接管理。

    甲长由十户牧民户主按年轮流担任,主要负责催办钱粮,勾摄公事。

    这里的钱粮主要以牛羊马等牲畜及奶制品进行折算,相当于内地的田赋。

    一正两副三名村长由牧民之中年高公正可任事者担任,职责有两个,一是导民向善,二是排解牧民之间的各种诉讼纠纷。

    凡户婚、田宅、斗殴者,由三名村长开会商议决定,上报百户所备案。

    若事情较为严重,则直接上报到卫镇抚进行处理,若卫镇抚仍然无法处理,再上报到都指挥使司衙门处理。

    若不由村长决议而径诉卫所,谓之“越诉”,要杖责五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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