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二章:朕不搞四等民之制-《重生朱棣之子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蹇义站起身,躬身一礼道。

    朱高煦大感意外,他没想到蹇义竟然如此支持此事,连忙抬手道:“好!朕再从京军抽派一个屯的兵力,充当你的仪仗,再让直隶都督府的后勤营陪你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“臣遵旨。”

    蹇义躬身领命道。

    待蹇义坐回原位,朱高煦看了一眼康平,道:“把东西发下去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康平躬身行礼,接着将他面前桌子上将誊抄的于谦及刘伦密奏,给内阁六臣,人手发了一份。

    “这是宁夏府同知刘伦及于谦的密奏,你们先看一看。”

    朱高煦见众人拿了刘、于两人的密奏抄本,开口道。

    片刻后,他环顾诸位内阁大臣,接着道:“贤义王捏烈忽、安乐王把秃录巴的弹劾奏疏,以及宁夏府同知刘伦及于谦的密奏,皆说明一个事实。即地方官员因为担心处罚犯法的归化民后引起其他归化民的不满,从而有所顾忌,断案、审案时束手束脚,以至于使得归化民在无形中逐渐有了司法上的宽宥特权。”

    “为了避免此事再次发生,朕建议三司在修订《大明律》时,可以新增一条‘离间官民罪’,如此便可有效遏制此类情况。”

    朱高煦看向已经恢复刑部尚书职位的熊概,朗声道:“凡鼓动民众与地方衙门或朝廷官员进行流血冲突者,判离间官民罪,首犯处以斩首刑,从犯处以绞首刑,家眷流放三千里。”

    今年三月,朱高煦让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联合重修《大明律》,此事仍在办理阶段。

    “汉民也好,归化民也罢,对朝廷而言,皆是大明子民。谁也不能有特权,凡进学、科考、做官等一视同仁!”

    “我大明不是蒙元,朕不搞四等民之制,但朕也决不允许有民众自持归附民出身威胁地方官员!”

    “凡大明子民,皆要遵守朝廷律令,任何民俗、民风皆不可凌驾于朝廷法度之上!”

    朱高煦说到这里,下令道:“内阁拟旨,贤义王捏烈忽与安乐王把秃录巴纵容下属及家仆为非作歹,屡犯朝廷律令,着贬捏烈忽为贤义县伯,贬把秃录巴为安乐县伯,如若再犯,依律削爵为民。”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