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五十四章:做军户有什么不好?-《重生朱棣之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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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每一军士有房屋、田地,每月有固定的月粮,但实际情形则常分配不足,行军时则发给口粮,衣装则须自备,武器则由朝廷以工匠生产。

    军士在营,分成守备和屯田二部分,比例不定,按时轮流。

    屯田固定上交粮食,以供给守备军及官吏,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朝廷财力。

    可是,在洪武初年就有卫所军官侵占军屯田地、私役军士耕种之事,永乐中期往后更是愈演愈烈。

    一般正军身死,即以户中壮丁补充,但由于卫所军士生活困苦,逃兵甚多,如洪武初年即有逃兵,至洪武三年十一月,逃亡者计四万七千余人,因此有“根补”、“勾补”等方法。

    根补即抓回逃军,勾补则由其户中以丁补,但此举既扰民又扰官,亦有军官藉此贪污,迫害人民,使乡里间痛苦不堪,而且逃兵有增无减。

    据记载,在原来的历史上,正统三年逃亡的卫所官军竟达一百六十余万人,正德、嘉靖年间更为夸张,有些卫所逃亡军士达到在籍军士七成左右,甚至超过八成,许多边地驻军不足一半。

    朱高煦虽然改变了历史,但卫所制的败坏,从永乐中期往后就开始了。

    卫所军士的逃亡,除了生活困苦之外,与其社会位的降低也有关。

    毕竟,明初因需要武力,朝廷较重视卫所军士。

    永乐中期往后,大明承平日久,卫所军士的重要性被削弱,其地位也随之大为降低,再加上以罪犯充军,使卫所军士的形象更为低下。

    这也是朱高煦执意要推行新兵制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“你刚才说朝廷设置了防御巡守使司,可你注意到没有,当今陛下于本月初下诏裁撤了旧港都司,改设海南三司,又裁撤满剌加都司,改设海角三司。”

    “加上乾熙元年十一月,陛下裁撤吕宋都司后设置的东沙三司,如今大明在南洋有了海南、海角、东沙三个朝廷直管的省。南洋三省,皆设有都司。”

    石亨越说越精神,越说越激动道:“不仅如此,当今陛下在设置草原六都司之后,又下诏在婆罗洲上设置了兼理民政的南沙都司,此都司也是实土都司。”

    “总之,内地各省虽然裁撤了都指挥使司,但边疆诸省还需要都司卫所驻守。”

    他说到这里,盯着石彪双眼,郑重的道:“彪儿,你要清楚,在边疆都司任事,大有可为啊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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