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九章:云贵都督府-《重生朱棣之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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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高煦当然明白,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。
那些入国子监进学的土司子弟,与中原子弟一样受到汉家礼法约束与教育,思想得到了改变。
有些经过国子监学习的土司子弟,在回去继承土司职位后,施政方略出现了新变化。
例如云南北胜州之高策,九岁至京师入学,学成返云南入袭职,“莅政之日,即禁止私人不得擅置田宅”,抑制土地兼并,使其管辖的北胜州“民乃安业”已然中土之官。
这个“用夏变夷”之策,永乐初期全面推广新科举制之后,仍继续沿用。
即便是朱高煦继位,改元乾熙,朝廷“用夏变夷”的方略也没有改变。
至于齐泰说的第二点,朱高煦知道这也有着其历史原因。
大明建立后,朱元璋认为“元时为官,但贵本族,轻中国之士,南人至不得风宪,岂是公道?”
为巩固政权稳定,朱元璋专门调整了对待治下归附蛮夷的政策,即“朕即为华夏主,华夷无间,姓氏虽异,抚字如一”、“夫好善恶恶,人情所同,岂间于华夷?”
他制定了“威德兼施”的治理蛮夷之原则,即“盖蛮夷非威不畏,非惠不怀,然一于威不能感其心,一于惠不能摄其暴,惟威惠并行,此驭夷之道。”
威是指军事上的威压、征服,德是指政治上的恩怀、德惠。
就在朱高煦沉思之时,齐泰接着道:“太祖为了安抚诸蛮,对待归顺诸蛮施行‘威德并用’之策,给予归附的蛮人首领授予官职,如土知州、土知县或者宣慰使,并在诸蛮所居要冲设立卫所。”
“如洪武二年‘以广西地接瑶僮,始于关隘冲要之处设巡检司,以警奸盗,后逐渐置各处’。”
“此外,太祖根据诸蛮实际情形,对其赋税进行减免,以及兴修水利,修建驰道,改善当地诸蛮的生产、生活环境。”
“其中规模较大的工程如洪武四年修复德兴安灵渠,可灌田万顷,洪武二十九年复修安灵渠以及修复云南滇池。”
“当然,太祖并非照搬前元土司之制,朝廷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实行土流合治。如洪武四年,土官纳元归降,太祖命‘以施州宣慰司为从三品,东乡诸长官为正六品,以流官参用。’”
这一点,朱高煦也是清楚的。
大明朝廷在一些交通便利,经济繁荣程度较高的地方,派遣流官与土官一同治理以限制土官权力。
而且,朝廷有明令,土司之间发生纠纷,不得私自用武力解决,应由朝廷裁决,即“有相仇者,疏上听命于天子”。
也就是说,大明对待西南诸蛮,并没有采取武力围剿、赶尽杀绝的政策。
历史上,弘治帝朱祐樘的生母纪氏就是经典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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