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四章:老爷我要纳妾!-《重生朱棣之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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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则的话,朱佐敏靠着每年两百石的俸禄,怎能养的起一妻两女,以及管事一人、稳婆一人、丫鬟六人、家丁八人?
现在,他又萌生了纳妾的打算,也是家中有钱的缘故。
依照太祖皇帝晚年定下的规矩,亲王及王世子可以纳妾十人,郡王及王长子最多纳妾四人,镇国将军与辅国校尉最多可纳妾三人,奉国中尉最多可纳妾两人,平民百姓最多可纳妾一人,但都有年龄限制。
比如,郡王二十五岁无子、民间百姓四十岁无子才准许纳妾。
但新的《娶妻纳妾令》规定,上至王公下至黎庶,凡娶正妻五年后,无论正妻有无子嗣诞下,皆可纳妾,而且准许一次性纳满诏令规定的姬妾数目,但是以后姬妾亡故或者休逐不准补缺。
“妻者齐也,与夫齐体,自天子至庶人,其义一也。古诸侯一娶九女,故庙无二嫡,自秦以来有再娶,前娶后继(继妻),皆嫡也,两祔无嫌。”
召令规定,任何人皆不可视妾为奴为物,严禁转赠、买卖,否则以违令论处。
不同品级的官员可纳妾数目不同,一至三品官四人,四至六品官三人,七至九品官两人。
不同级别的有爵者可纳妾数目也不同,公爵五人,侯爵四人,伯爵三人,子爵、男爵两人。
亲王及王世子除正妻为正妃外,准许有侧妃两名,地位次于正妃,美人八名,地位次于侧妃。
郡王及王长子除正妻为正妃外,准许有侧妃两名,地位次于正妃,美人两名,地位次于侧妃。
镇国将军与辅国校尉除正妻外,准许有偏妻一名,地位次于正妻,媵妾两名,地位次于偏妻。
奉国中尉除正妻外,准许有媵妾两人,地位次于正妻。
公爵,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偏妻两人,地位次于偏妻的媵妾三人。
一至三品官及侯爵,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偏妻两人,地位次于偏妻的媵妾两人。
四至六品官及伯爵,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偏妻一人,地位次于偏妻的媵妾两人。
七至九品官及子爵、男爵,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媵妾两人。
此外,上至王公下至黎庶,凡年龄超过六十五岁、年老体弱者,禁止纳妾,否则以违抗诏令论处。
这个诏令,仍然视“一夫一妻”为婚姻的基本准则,坚持“诸侯无二嫡”,即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的原则。
“来人啊,快去把王婆叫来。”
朱佐敏忍不住向门外走去,高呼道:“老爷我要纳妾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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