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同样也有杜绝宗室子弟参与军、政,从而左右社稷的情况出现。 海外藩王乃是太祖子孙,遵守太祖定下的规矩,本就是天经地义,若敢违背,那就是悖典忘祖,大逆不道。 胡濙等人对此观点进行反驳,他们拿“君子之泽,五世而斩”的典故来说就藩海外的大明藩王。 太祖虽效法宗周之封建,但不没有说要照搬世卿世禄,而禁绝底层百姓上升的机会。 故而,他们认为,旧制给诸王定下的岁俸要更改,低阶宗室的岁俸也要变,甚至取消。 低阶宗室除了挂了一个宗室子弟之名,从拥有的权利方面来说,已与普通的大明百姓没有区别,甚至还不如普通百姓。 因为普通百姓可以经商贸易,还可以读书考科举做官,而按照旧制,低阶宗室哪怕饿死也不得从事四民之业。 对于低阶宗室而言,在旧制规定下,他们简直丧失了身为大明子民的基本权利。 于彦昭等人虽然觉得胡濙等人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,但他们依然坚持原本的意见。 朱高煦没有拉架的意思,也没有阻止双方的争辩,而是听了双方小半个时辰的辩论之后,便宣布会议结束,接着就打道回宫了。 而在这一天,参加今日早朝的文武大臣,在正常退班后,不断的有人私下聚在一起,商议诸藩改封一事。 户部尚书郁新与工部尚书孙显忙着带领户部、工部官员给郑和筹备物资与建造海船,因此没有在退班后,就立即聚集起来商议。 他们俩退班后分别前往户部银行、龙江船厂,一个跟踪国债发行的情况,一个视察海船的建造进度。 直到入夜后,两人才召集辖下堂部官员,在工部尚书孙显家里商议诸藩改封一事需要考虑的问题。 他们商议到大半夜,讨论出了七条诸王改封海外建国之后,针对宗室子弟的比较务实的建言。 第一,取消海外宗室不同于平民、臣僚乃至勋戚的特权,使得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不在是一句空话。 第二,依旧制,只要是宗室成员,可以授予爵位,但除了亲王、郡王爵由嫡长子世袭罔替之外,亲王与郡王的旁支或庶出子弟必须降级袭爵,五世之后,直接取消宗室身份,而成为庶民。 第三,设立宗学,年满六岁且未至十四岁的亲王、亲王世子、郡王、郡王长子,要在京师宗学就读,并让宗室子弟进学修身,准许参加科举,以挑选出有用人才为朝廷所用。 第四,严保勘、革冗职,杜绝冒封、滥封宗室爵位,将无所事事,只能尸位素餐,以至于穷困不堪的宗室远支革为庶民,让他们自食其力。 第五,海外诸藩国的赋税收入必须上交一部分给朝廷,若是拒绝缴税,那么朝廷就有权取消海外宗室的岁俸等一切旧制规定的赏赐。 第六,海外诸藩国除了缴税外,还要定期朝贡,若延期来贡,视为不敬,倍其税。 第七,诸藩国不得私自铸币,违者以谋逆罪论处,允许以藩国内矿产、物产等特产之品与朝廷贸易,从大明皇家银行兑换通宝或宝钞。 这些建言,多是从户部、工部职能出发考虑,为朝廷节省开支。 宗室岁俸要从国库拿钱,建造王府宅邸要从国库拿钱。 凡此种种,皆是过去户部与工部躲不开,也不能躲的问题。 现在借此机会,郁新与孙显秉持着为朝廷着想的态度,与堂部官员商议后,把此类问题都列出来,并提供了相应的处理办法。 吏部尚书张紞身为天官,自然要肩负重担,退班后便派人请来兵部尚书金忠、礼部尚书郑赐(原尚书郑沂告老还乡)、刑部尚书墨麟(原尚书夏恕告老还乡)在他家里商议建言思路。 由于之后有不少主动前来拜会的堂部官员,以至于到了晚上的时候,张紞家中的三间正厅、六间偏厅全都坐满了人。 他们商议到深夜,讨论出了十二条针对诸王改封海外建国后的建言。 第一,取消宗室特权,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 第二,将亲王、郡王传袭五世之后的旁支或庶出宗室子弟,革为庶民,除了不能参加科举、从军,其他百业不限。 第三,国丧期间各藩亲王及成年郡王,皆要回京祭拜。 第四,各藩亲王世子、郡王长子皆要定期回京述职,并要去中都凤阳与钟山孝陵祭拜。 第五,各藩王在封国内,每年三节都要祭拜太祖高皇帝。 第六,各藩王不能称帝,否则视为犯上作乱,大逆不道。 第七,各藩国之间,不得相互征伐,若遇外敌,必须团结一致,统一对外。 第八,诸藩不得丢弃或虐待智力低下或有伤残的子孙,否则视为大不敬。 第九,各藩国不准私自铸币,必须使用大明皇家银行统一发行的通宝与宝钞。 第十,各藩国使用大明历法,遵从并使用朝廷年号,奉大明为正朔。 第十一,朝廷派遣军队在各藩国驻军,驻军仅在藩国受到外敌时,出兵抗敌,并施行轮换制。 第十二,朝廷派遣御史巡视藩国,传播教化,监察藩国内不法之事,但不干涉藩国内政,并定期回京述职。 至于宗王,更不必说,在散朝后主要分成了七个派系,各聚在一起商议事情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