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禀殿下,历朝皆从三个方面,对民间借贷进行管制。” “其一,乃是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之上限。” “前汉景帝末期,朝廷为了限制过高的放债利息,规定放债最高利息不得超过两成(即20%),并对放债所得利息征收贳(音同世)贷税,税率为五十取三(即6%)。此外,对于那些利息过高或逃避交税者,不分官民,予以处罚。” “唐开元十六年,玄宗皇帝下诏规定‘天下负举只宜四分取利,官本五分收利’。宋承唐律,以月息四分为最高利率限制。本朝太祖皇帝在《大诰》中云:‘今后放债,利息不得过三分。’” “其二,乃是限制利息总额。” “自北魏时起,朝廷就命令禁止‘取息过本’。至宋元时,律法皆有‘积日虽多,不得过一倍’之规定,本朝亦然,此目的乃是防止民间借贷成为‘高利贷’。” “其三,便是禁止回利为本,以避免借贷成本如滚雪球般增加。” “唐代律令对此设有禁令规定,本朝太祖皇帝也曾言:‘如有年月过期,叠算不休,则要治罪。’此外,汉代曾对放高利贷的本金进行课税。” “以上便是臣所知道的有关历朝管制民间借贷的详情。” 朱高煦“嗯”了一声,思索片刻后,接着问道:“我记得,宋代王安石以‘青苗法’规定,由衙门出面放贷给农民,而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的盘剥,夏侍郎可知这事为何没能持续下去?” 夏原吉被问的一愣,即便他精通历朝财政典故,却不懂社会资金供不应求的现实问题。 他沉思良久,试着分析道:“或许是因为放高利者均为财力雄厚之地方势力,而这些地方势力或与地方官员有所勾结,最终使‘青苗法’落为一纸空文吧?” 就在夏原吉的话音刚落之时,门外响起了康平的禀告声。 “启禀殿下,内阁顾问兼金陵常科书院文史博士方孝儒殿外求见?” “见。” 朱高煦朗声说道。 言罢,他挥手让夏原吉退了下去,接着揉了揉发酸的太阳穴。 在朱高煦看来,方孝儒现在又来求见,必然与金陵书院新生入学之事有关,若他所猜不错,应是有女子持推荐信前来报到入学。 “拜见太子殿下。” 方孝儒走进书房,躬身行礼道。 朱高煦道:“平身。” “启禀殿下,有一女子欲应聘金陵常科书院的格物学教授一职。”方孝儒恭声道。 朱高煦十分淡定的说道:“说说此人的姓名、籍贯、师从。” 方孝儒微微侧目,与身旁的梅殷对视了一眼,见后者轻轻摇头,他不禁面露苦色。 梅殷与方孝孺一样,发现太子朱高煦竟然没有一点吃惊的反应,镇定自若的样子似乎早就料到会有女子欲入金陵书院担任教授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