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:标点符号(下)-《重生朱棣之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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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时间,正殿之中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有说三种的,有说三种的,还有说五种的。

    在中国古代文书中,一般不加标点符号,而是通过语感、语气助词、语法结构等断句。

    比如,在文章里加入符号“:”表示句子的完结,加入符号“;”表示句子当前的停顿,用“)”表示语气的停顿。

    因此,文书中经常出现歧义,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。

    在口语中,一句话前后或中间的停顿,表现出来就是时间间隔。

    但在书面语中,必须要用标点符号来表示,否则就会产生歧义。

    借用后世官方的说法,标点符号是书面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,是书面语言不可缺少的辅助工具,它可以帮助人们确切地表达思想感情和理解书面语言。

    华夏从先秦时代就已经有标点符号,只不过这些符号没有统一的标准罢了。

    《宋史·何基传》称赞何基:“凡所读书,无不加标点。义显自明,有不待论说而自见。”

    其实,远在甲骨文、青铜器铭文时代,中国就已有一种颇为奇特的标点符号萌芽了。

    汉代许慎把标点符号收入《说文解字》,符号“、”解释为有所绝止、而识之也,符号“()”解释为钩识也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中国古代只不过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,而不是没有标点符号。

    朱高煦等了足足一刻钟之后,才伸手示意众人安静。

    待现场安静下来之后,他说道:“‘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’有多种断句方法,由此可见写文或阅读时,标点符号之重要,倘若不适当使用标点符号,便极易产生歧义。”

    “对于此问题,但凡是读书人都知道,可究竟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?”

    “有人认为,此乃创作者的问题,原创者只需在创作之初,对这句话加上标点即可避免引起歧义。”

    “可却也有人反驳,认为原创者加的标点,或许只有其本人知晓其意义,旁人难以理解其本义,故而还是会产生歧义。因此,应该加一个约定成俗的标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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