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:利弊书(上)-《重生朱棣之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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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敬忠恭声称是,行了一礼,便恭敬的退了下去。
对于朱高煦的来意,朱元璋心知肚明,大明储君的人选必须尽快定下,耽误的越久,对朝局的影响就越大,江山社稷的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的越多。
就眼下这个局面而言,朱元璋之所以没有册立朱棣为储君,是因为他对朱标的执念在作祟,以至于令其思绪繁杂,妄想纷纭。
他想过朱允炆的不育之疾在未来得到了治愈,还想过从朱允炆的几个弟弟当中挑选一人进行培养,甚至想过把朱高煦过继给朱标。
当然,以上这些想法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,他也知道此等想法皆是头脑不受控制的胡思乱想,而且每个想法实施起来都会对大明的未来产生不可控制的巨大影响,极端情况下,大明甚至会二世而亡。
因为有所顾忌,所以朱元璋才会犹豫不决,内心纠结。
言归正传。
望着刘敬忠合上殿门退下后,朱元璋伸了一个懒腰,然后不急不慢的拆开那封书信,读了起来,接着便紧蹙眉头,露出了一副严肃的面容。
“孙臣朱高煦至诚上奏:皇爷爷驱除鞑虏,恢复华夏,创立泱泱大明,从一介布衣至开国帝王,千古未有,可谓英明神武,盖世无双。正因如此,皇爷爷欲择优者继承基业,乃天经地义之事。”
“然,选继业者一事,虽为天子家事,但天子之家事何尝不是国事?为孙者,当为自家爷爷着想,为臣者,当为君分忧,而储君乃国本,若选择不当,必会动摇社稷。”
“孙臣以旁观者之立场,试言立吴郡王、燕王之利弊。若因孙臣措辞不当,惹皇爷爷陛下生气,孙臣甘愿受罚。”
“若立吴郡王,有两利五弊。”
“立之则等于承认其嫡出之身份,为后世立规矩,此利一也。”
“立之则表明嫡长子之子继承权大于嫡次子、孙,为后世定制度,此利二也。”
关于嫡庶之区别,历史上有很多例子,争议也很多,最典型的就是汉武帝。
当汉武帝的生母受封为皇后之后,他便成了嫡长子,而其生母未被立后之前,他是庶子。
简而言之,立后之后,皇后所出的儿子才是嫡子。
若废了皇后,那么嫡子的身份将不存在。
若皇后病逝,其子仍是嫡子,除非先皇后无子,另立皇后。
正因如此,朱高煦才会有此一说。
“若吴郡王将来继位,为示天子威严,必然弱宗藩而强皇权,诸藩岂会坐以待毙?双方难免武力对抗,从而引发社稷动乱,子孙相残,此弊一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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