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 我不会写-《文娱业的幕后大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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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!”
沉默之中,突然有人举手表态。
是张春林。
“学长,我可以协助你的创作。”
沈亦泽喜不自禁。
张春林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,两人关系匪浅,又是校友,跟他合作,至少提要求时不会有心理负担。
两人商量好,沈亦泽回去写分集大纲,写完发给他,他按照大纲写分集剧本,初稿要先给沈亦泽过目,再给汪远审核,最后经由顾舒核定通过,才能成为正式剧本。
沈亦泽提出稿费由两人五五分账,张春林起初并不同意,他只是编剧助理,按规矩不应该拿这么高的分成,但在沈亦泽的坚持下,他还是接受了。
“谢谢学长,晚上请你吃饭!”
张春林的兴奋溢于言表,二百四十万的稿费,去掉公司、部门和组里的那一部分,也有接近二百万,两人五五分账,再去掉30%的税,到手差不多70万。
对于华影的高编来说,这点稿费不算什么,但对于入行才一年的新人来说,这绝对算得上一笔巨款了。
沈亦泽算了下稿费,也是吓了一跳。
作为一名偶尔进剧组跑跑龙套的十八线歌手,国内编剧的生存现状他是了解一些的,别说一部剧70万,大部分编剧三五年都挣不了这个数。
这个世界的文娱生态圈远比他想象的健康,编剧身为一剧之本,不说地位超然,至少不会受到轻视和贱待。
某些金牌编剧,比如顾舒,在剧组里的话语权甚至不亚于导演,更夸张的是,据说上一部电影她还参与了票房分账,这在沈亦泽的认知中,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情。
“这部剧如果爆了,下部剧我也要谈分成!”
沈亦泽意识到两个世界的差别,在这里,身为编剧,尤其是出过成绩的编剧,谈价格时不必唯唯诺诺,该硬气的时候就要硬气一点!
编剧是如此,词曲作者同样如此。
这次卖给Eleven的三首歌,就当是铺路了。用这三首歌证明实力,下一次卖歌,他才有叫价的资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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