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4章 土改-《大明之崛起1646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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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不称便是最差的一级考评了。

      “还有,要严查借机侵占百姓田产的情况,如有犯者,一律以贪污重罪论处。这个我会让锦衣卫配合警务司和刑部一并进行,户部自己也要时刻盯着点儿。”

      曾樱忙揖道:“下官谨记。”

      土地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资产,尤其在明代这样的农业社会,称土地为生命也不为过。但经过大明二百多年的土地兼并历程,尤其是明末士绅阶层明目张胆地为自己圈地,土地基本上都集中在了少数官宦地主的手中,而拥有土地的自耕农越来越少。

      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便只能成为大地主的佃户,忍受盘剥。此外,地主士绅阶层仗着自己拥有大量土地资源,从而极大地控制了底层社会。

      当时朝廷的政令经常到了乡村一级便走不下去了,各村镇真正掌权的是大宗族大地主。究其原因,便是控制了土地的人拥有了底层话语权。时间久了,依附他们为生的百姓便只能任由他们摆布,便是朝廷的政令都无法企及。

      后世很多的历史分析朱琳渼都看过,自然知道土地兼并的危害,如果不能自上而下解决土地分配问题,那么注定会有李自成之流,聚众自下而上用暴力重新分配土地。

      想要大明社会稳定,想要国祚长久,土地分配都是一个无法绕过的问题。

      至于解决方案也是现成的,那就是新中国成功示范过的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”,以国家控制土地,只分配耕种权,不撒手所有权。如此一来,士绅地主阶层就很难通过资本或强权兼并土地。

      而且有了国家制定的承包田的缴纳收成比例,也等于为全国的地主阶层划了一条线,他们想要收更多的租,一定会导致佃户转去种承包田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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