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3章 汉人永不为奴-《大明之崛起1646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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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一项逃人法则是规定,所有奴隶不得擅逃。逃一次右颊刺字,鞭一百归还原主。二次左颊刺字,鞭一百归还原主。三次立刻处死。此外,胆敢收留逃奴的人,也会被抄没家产或是流放。
有了这三条“利器”,建虏便可以随心所欲地“量产”汉人奴隶,并保证其无法逃脱。
彼时的辽东,凡生活水平还过得去的满人家中,少说也有七八名汉人或朝鲜奴隶,即便是普通满族农户,有两三个奴隶也不算多。是以,任一个村中,汉人包衣阿哈,也就是奴隶的数量都数倍于满人。
后世很多人有误解,说满人自己都常自称奴才,他们对汉人也是一视同仁的。
其实这都是对满语不熟悉造成的。满人地位高者会有地位低的满人作包衣,翻译过来就是“家里人”的意思,可以看做是一种家长制。这些包衣虽自称奴才,但其实他们的地位相当高,尤其是皇家宗亲的包衣,甚至可以做到大将军一级。
而汉人奴隶则多为“包衣阿哈”,虽都是包衣开头,意思却是“奴隶”,和人家满人包衣和主子是“一家人”的情形相去甚远。
实际生活中,包衣甚至可以为主子管账,而包衣阿哈只能干耕地、放牧的苦力活。当然,也有不少投降较早的汉人做了包衣,但那毕竟只是少数。
赵功炜又道:“就是草民手里只有锄头等物,若给我些刀弓火铳之类,我沿途召集大明子民,便是打到沈阳也不是难事。”
郑成功想了想,点头道:“我这里倒是有军器可以分给你们,但辽东虏贼毕竟势大,却不可轻易赴险。”
之前在直沽就缴获了不少军器,前日萨纳屯一战甚至缴获了两门小炮,这些东西带着也是行李,倒不如分给赵功炜和申自珍。
其实郑成功也知道,就算汉人奴隶数量极多,但不少人在辽东生活已久,愿意和建虏玩命的人并不占多数。不过只投入一些军器而已,若能在建虏老窝里搞出一两股反抗力量,却对抗虏大业非常有利。
“军器?!”赵功炜兴奋道,“若有趁手家伙,草民必能搅得建奴鸡犬不宁!”
郑成功又问道:“不知赵义士往后如何打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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