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三章 微妙的口供-《醉枕江山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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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程灵和赵久龙倒没想到居然那个人证就在现场,这个质疑再也无法提起了。询问确证之后,只好听那常之远继续陈述。

    杨帆坚持要从七夕那晚讲起,当然是为了坐实潘君艺用心不良,否则这件案子的起因就成了一起单纯的因为索债而酿成的悲剧,他对这相关的两起案件的判决,其道义基础就荡然无存了。

    大理寺当初问案时,本就有意偏袒潘家,所以根本没有认真查证这位相关的刑部公人,他们刻意地把重点放在了“索债—杀人”上面,不想牵扯太多。不曾想当晚的见证人横空出世,居然就是本案主审,他和常家既不沾亲也不带故,这个证人大可做得。

    程灵无奈,只好打起精神,试图在接下来的案情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东西。可是他听那常之远陈述着,却是越听眉头皱的疙瘩越大。

    常之远讲的很细致,诸如潘君艺逼迫常家偿还赌债,他的父亲如何悲愤理论,如何发生口角,潘君艺厮打中如何扼住他父亲的喉咙,他父亲脸孔涨红几欲窒息,他上前救父时被潘君艺一把甩开撞在棺木上,如何顺手抓起灵位冲上前去击打,胡乱击打一番后如果发现潘君艺颓然倒地,脑后有血……程灵越听越不对劲儿,这桩案子在大理寺时就是由他审的。那时常家父子的口供与现在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,可又大大不同。说它相同,是因为事情经过一模一样,说它不同,是因为……他现在说的太细了!

    当初在大理寺的时候,常之远的口供很简单,就是讲潘君艺登门讨债,他和父亲正为亡母烧纸,父亲愤怒之下与潘君艺发生了口角,两人厮打起来,他又惊又怕,上前拉架,因为年幼体弱,被潘君艺甩开,就拿起……现在说的过程并无二致,只是加了一些描述性的词儿,诸如父亲被“扼住喉咙,”“脸孔涨红几欲窒息”,他被甩撞在棺木上,“顺手”抓起灵牌,“胡乱”击打几下,待潘君艺倒地后,这才“猛然发现”他脑后有血……只是加了几个形容词,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的父亲在厮打中要被潘君艺活活掐死了,而他上前解劝却无力阻止,惊慌之下顺手抄起灵牌,只是想要阻止潘君艺行凶……程灵当然清楚在判决时这些关健词意味着什么,他立即很敏感地就这些细节反复质询起来,虽然他貌相庄严,板起脸时更加骇人,那常之远被他骇得小脸惨白,浑身哆嗦,但是对于这些陈述始终没有改口。

    程灵的反复确认,反而让这些小细节在供词笔录中显得更加明显了。

    杨帆本来就没有教这个常家小子作伪供,这种老实巴交且又年轻识浅没甚么见识的孩子,如果你教他一些伪供,根本不需要动刑,那些有经验的司法官员只消动上一点讯问技巧,就能套出虚实。

    杨帆……只是对他做了一点小小的启发而已。

    常家父子都是笨口拙舌的人,或者说,以他们的素质,不知道供述时该怎么说、说些什么。再加上当时的场面太过激烈,他们身为局中人,肯定会忽略一些东西,于是他们在供述时,就只能干巴巴地讲个粗略的过程,这一来,旁人自可在细节上大做文章。

    杨帆前些天在二堂审问这对父子,反反复复、来来去去,颠颠倒倒,其实就只做了一件事情:诱导性发掘!

    杨帆把他父子二人忽略了的细节都给挖掘了出来,把他父子二人已经无法记起的空白部分在一次次的询问、提示、假设、推测中帮他们完善了起来。

    被杨帆挖掘出的细节,本来就是他们的经历,只是疏忽了,或者不觉得有供述的必要,如今既然想起来、说出来,他们当然不会再改口。

    杨帆依据他们供述的事发过程,在提示、假设、推测中帮他们添补到记忆空白区里的东西,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们的记忆,他们已确信无疑那是他们亲眼所见、亲耳所闻的东西,你就算拿着测谎仪也休想证明他们在说谎。

    程灵有些坐不稳了,可是常之远的供词与他在大理寺的供词并不冲突,仅仅是更细致了而已,他能提出什么疑议呢?质疑常之远为什么在刑部的招供比在大理寺时更细致?那就只能得出一个刑部办案谨慎,大理寺问案草率的结论了!

    何况御使台也不可能帮他站脚助威,御使台是主张轻判的。所以赵久龙出手必定是在量刑的时候,那时才与刑部就轻判与免刑一较长短,目前他绝不会扯杨帆的后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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